乙酰唑胺
碳酸酶酶抑制剂
抑制碳酸酐酶
用于:(1)各种类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时的短期控制,是一种有效降低眼压的辅助药物。①开角型(慢性单纯性)青光眼,如用药物不能控制眼压,并用本品治疗可使其中大部分病例的眼压得到控制,作为术前短期辅助药物;②闭角型青光眼,急性期应用本品降压后,原则上应根据房角及眼压描记情况选择适宜的抗青光眼手术;③本品也用于抗青光眼及某些内眼手术前降低眼压,抗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满意者,仍可应用本品控制眼压。
(2)继发性青光眼降低眼压。
少见中枢神经抑制、嗜睡、镇静、疲乏、定向障碍和感觉异常。肾衰竭患者使用后可引起蓄积,造成中枢神经系统毒性。血液系统可见骨髓功能抑制,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和粒细胞减少。作为磺胺的衍生物,可能会造成骨髓抑制、皮肤毒性、磺胺样肾损害、对磺胺过敏者易对本品产生过敏反应。
肾衰竭、肾结石、代谢性酸中毒和严重肝硬化的患者。
(1)口服本品时,同时服用等量或二倍量的碳酸氢钠,能够减轻患者的感觉异常和胃肠道症状,还能缓冲电解质失调,减轻酸中毒和低钾血症的发生。
(2)本品与枸橼酸钾合用,不仅能控制眼压,而且能防止尿结石的发生和复发。
(3)本品与甘露醇或尿素合用,在增强降低眼压作用的同时可增加尿量。
(4)本品与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尤其与盐皮质激素合用,可致严重的低血钾。
(1)肺功能不全(酸中毒危险)、代谢性酸中毒、肺心病、心力衰竭、糖尿病(可增加血糖和尿糖浓度)、低钾血症的水肿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老年患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一般不推荐长期使用。如要长期使用,则需要监控血细胞数、血浆电解质浓度,同时加服钾盐,以防血钾过低。
(4)避免注射部位外渗,否则会发生组织坏死的危险。
(5)本品可引起肾脏并发症,如肾绞痛、结石症、磺胺尿结晶等,为预防其发生,除按服用磺胺药预防原则外,尚需加服钾盐、镁盐,高钙血症患者应进低钙饮食。
(6)前房积血引起的继发性青光眼者应慎用本品,因为本品可引起红细胞的镰状化变性,堵塞房角,使眼压升高。
(7)服用本品6周以上者应定期监测血、尿常规,水和电解质平衡。
(8)慢性闭角型青光眼者不宜长期应用本品,以免造成眼压已经被控制的假象,而延误恰当的手术时机。
(9)用于有酸中毒倾向或糖尿病患者应谨慎,严重酸中毒可发生于老年人,肾功能不全、肺梗阻、肺气肿者,本品可增加糖尿病患者高血糖症的危险。
口服:成人,用于开角型青光眼,首剂mg,一日1~3次,维持量应根据;
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尽量使用较小的剂量使眼压得到控制:一般-次mg,一日2次,就可使眼压控制在正常范围;儿童10ng/(kg.d),分2-3次服用。用于继发性青光眼和手术前降眼压,一次ng,每隔4~8h给予1次,一般每日2-3次。用于急性病例,首剂mg,以后用维持量,一次~mg,一日2-3次。用于脑水肿,一次mg,一日2-3次;用于心源性水肿,一次~mg,一日1次,早餐后服用。
静脉或肌内注射:用于青光眼急性发作,一次10mg/kg.每隔6h给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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