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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和孕期用药要注意

点击上方蓝色全科小医生也可   1、孕前3-6个月夫妻双方都要避免使用吗啡、氯丙嗪、解热镇痛药、环丙沙星、酮康唑、红霉素、利福平等药物,以免影响受精卵的质量。

  2、如果长期使用药物避孕工具和口服避孕药物,应在停药后6个月再怀孕。

  3、激素类药物、某些抗生素、止吐药、抗癌药、安眠药等,都会对**细胞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有长期服药史的女性一定要咨询医生,才能确定安全受孕时间。

4、如果在不知孕情的情况下服了药,先不要急着终止妊娠。因为在怀孕期间也有相对服药安全期(停经前3周胚胎未形成以前危险相对较小),况且有些药物对胚胎的影响非常小。这时你需要做的是,将用药情况详细告知医生,医生可以根据用药的种类和性质、用药时胚胎发育的阶段、药物用量多少以及疗程的长短等来综合分析是否有终止妊娠的必要。

孕期用药:时间不同后果不同

1.受精后1周内:受精卵尚未种植于子宫内膜,一般不受孕妇用药的影响。这时孕妇往往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可能服用了某些药物,大可不必过于忧虑,因为这个时期致畸的可能性很小。

2.受精1~2周内: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安全期。

3.妊娠3~8周:对药物最为敏感的时期,胎儿的中枢神经形成,心脏、眼睛、四肢等重要器官也开始形成,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

4.妊娠8周到11周:同样也是胎儿器官形成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主要是手指、脚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因此对药物产生的影响不会像前三周那么大,但是用药时还是要慎重。

5.妊娠12周到15周:对胎儿基本没有影响,由于药物引起异常的可能性已很小,但依然存在。且这个时候外生殖器还未形成,因此对于荷尔蒙的用药特别注意。

6.妊娠16周到分娩:这个时期药物使胎儿产生畸形的可能性已几乎不存在了。但有些药物还是可能会影响到胎儿机能的发育。

7.分娩前1周:出生前胎儿的代谢系统极不完善,不能迅速而有效地代谢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如痢特灵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造成黄疸、溶血性贫血等;还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甚至有的还会导致胎儿死亡。

孕前及孕期:合理用药基本原则

1.孕前三个月和孕期适当补充叶酸。叶酸有预防早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贫血、兔唇、先天性心脏病、胎儿脑神经管畸形等作用。注意不要误服治疗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5毫克的叶酸片,孕妇专用的是0.4毫克的叶酸片,一般用量0.4毫克~0.8毫克,每天一次。如有特别需要,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来服用。

2.怀孕4~6个月(16周~24周)后适当补充维生素制剂。最好服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专用的含叶酸的维生素制剂(注意不是保健品或普通食品),如爱乐维(复合维生素片)、玛特纳(复方多维元素片)等。怀孕早期服用维生素制剂应慎之又慎,这是因为在早孕时期(怀孕的头12周)是胎儿器官发育最为活跃的阶段,这时用药,包括服用过量的维生素,对胎儿危害最大。

3.“少一句不如多一句”。在医生开具处方时,别忘记了告诉医生,你准备怀孕或已怀孕,让医生有所顾及。因为大部分治疗药物不适用于妊娠期使用。如果必须用药时,医生会选用对胎儿无损害或影响小的药物。

4.“可不用的药,不要用;能少用的药,绝不要多用;必须用的药,要谨慎使用”,这是孕前和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一般来说,用药时间越早,持续用药时间越长,用药剂量越大,对胎儿的影响也越大。任何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但随便自行停药,缩短疗程则不可取。

5.切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偏方、秘方”,以防发生意外。就是急病,也别乱投医。

6.避免用广告药品或不了解的新药,新药因应用时间短,临床经验少,除非必须,否则慎用。不赞成滥用保健品,吃了半天,不知吃的是什么东西,最终是赞助了厂家,要是有个“仨好俩歹”后悔晚矣。

7.服用药物时,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字样。医生不可能了解所有的药物,如有以上字样,应提醒医生是否能用。

8.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应找医生根据自己的妊娠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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