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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读宿州市新一轮妇女发展纲要

《宿州市妇女发展纲要(—年)》由宿州市政府于年9月15日正式颁布实施。《宿州市妇女发展纲要(—年)》明确了今后十年宿州市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是未来十年指导全市妇女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宿州市妇女发展纲要(—年)》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妇女的全面发展和权利保护,在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宿州的新征程上,谱写妇女幸福生活新篇章。那么,宿州市新“妇纲”具体是什么内容呢?宿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邀您一起来了解新“妇纲”的指导思想,发展领域及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贯彻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宿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准确把握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持续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准则,依法保障妇女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充分发挥女性的“半边天”作用,为现代化新宿州建设贡献力量,促进妇女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发展。

发展领域及主要目标

(一)妇女与健康

1.建设高水平健康宿州,保障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以下(年下降至13/10万以下),城乡差距明显缩小。

3.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以上(年达到50%以上),乳腺癌筛查率逐步提高。

4.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减少非意愿妊娠。

5.加强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防治。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代际传递,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年控制在13/10万以下)。

6.改善妇女营养状况,预防和有效减少孕产妇贫血。

7.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

8.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提高妇女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妇女抑郁症、焦虑障碍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9.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年达到42%以上)。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比例达到93%(年达到92%以上)。

10.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

(二)妇女与教育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教育领域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3.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

4.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5.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逐步提高。

6.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女性平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消除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不利影响。

7.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加大,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8.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9.女性终身学习意识不断增强,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10.基本消除女性青壮年文盲现象。

(三)妇女与经济

1.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建设、平等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和机会。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市属高校女性毕业生充分就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45%以上。促进市属高校女毕业生、生育后返岗妇女充分就业。

3.妇女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4.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5.促进女性人才发展。事业单位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女性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显著提升。

6.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下降。

7.提高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90%以上建立工会的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8.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特别是保护离婚、外嫁女的经济权益。

9.增强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0.推动妇女在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1.妇女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的程度和水平不断提升。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党代会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3.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县级党委政府、乡镇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

5.担任市、县区党政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乡镇党政正职中女干部达到10%以上。

6.市、县区级党政工作部门力争50%以上的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其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正职。

7.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领导班子成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8.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9.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10.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50%左右,居委会主任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11.鼓励支持女性积极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并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

12.各级妇女联合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妇女组织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保障妇女共享宿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生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大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制度供给,减轻家庭抚育压力。

3.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4.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5.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落实相关保障待遇。

6.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妇女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为低保、特困、残疾和低收入家庭妇女提供帮扶,实现困难妇女精准救助率%。

7.完善社会福利供给机制,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向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

8.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制度。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9.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提高关爱服务水平,重点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帮扶。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1.促进妇女及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新时代家庭观。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大力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2.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以及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3.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提高家务劳动和家庭照料社会化、职业化、智慧化水平。

4.倡导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实现婚姻登记、婚姻家庭关系辅导一站式服务。街道社区实现婚姻家庭关系辅导服务供给全覆盖,降低婚姻家庭纠纷对妇女、家庭发展的不利影响。

5.提升父母或监护人家庭教育能力。社区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校家长学校每学期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不少于2次。

6.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加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咨询辅导服务力度。

7.倡导男女平等参与家庭决策,共担家务,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扩大育幼养老家政等普惠性服务供给。

8.促进夫妻共担家庭教育、抚养、保护责任,为未成年子女身心发展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9.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全面提高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

(七)妇女与环境

1.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2.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显著提升,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进家庭。

3.加大优质女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妇女题材的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创作和播放数量逐年增加。

4.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5.妇女的媒介素养全面提升,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建设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

6.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比例总体为95%,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

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年达到70%)。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9.推进妇女友好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第三卫生间,配备3岁以下婴儿照护设施。

10.妇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11.加大对女性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以及日常专用消费品的监管力度。女性保健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

12.加强妇女领域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我市妇女事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八)妇女与法律

1.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

2.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建设和有效运行。

3.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妇女在法治宿州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4.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6.提升全社会依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等。

7.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8.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9.严厉打击通过非暴力化手段残害妇女的行为。

10.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11.完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机制,标准化社区家事调解室、警民联调室建设实现全覆盖。

巾帼心向党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重视家教家风,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本分做人、干净做事。

——年1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妇女维权公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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