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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斑狼疮缓解后激素减量原则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慢性多器官受累的自身免疫病。目前虽然治疗狼疮的药物在不断发展,但糖皮质激素仍然是治疗狼疮的基础用药。常用的有强的松、甲强龙、氢化可的松和地塞米松等。狼疮分为轻型和重型。所谓轻型是指内脏损害不明显,主要表现为发热、皮疹、关节炎,雷诺现象和少量浆膜腔积液的病例;而重型是指同时伴有一个或数个脏器受累,如狼疮肾炎、神经精神性狼疮、间质性肺炎、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病例。轻症病人可予中小剂量强的松(≤0.5mg/kg/d)治疗,有些皮肤型狼疮患者甚至只需外用一些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而无需服用激素即可控制病情;对重症病人需要予强的松1mg/kg/d,必要时,可以使用大剂量激素冲击疗法挽救生命。

系统性红斑狼疮减量过程中患者有可能出现病情反复,因此应早期加用免疫抑制剂。多数狼疮患者的治疗初期激素用量较大,常常需要口服6-12片强的松。正常人体的肾上腺分泌少量糖皮质激素,在早晨8时达高峰,之后逐渐降低,因此服用强的松最好在早晨8时前顿服,尽可能减少对内分泌的影响。如因病情需要(譬如使用激素控制狼疮性发热)需分次服用,可在早8时服用总剂量的3/4,下午4时服用1/4。糖皮质激素减量的方案因每个病人的病情而异,基本原则是病情基本控制后开始减量,日服剂量为30mg以上时,每1-2周减10%,以后减量速度渐慢,减量前应由医生评估患者的临床症状和狼疮活动指标,密切观察,酌情调整。为了减少副作用,建议使用符合机体内分泌规律的中效强的松,而不使用半衰期太短的药,如氢化可的松;或半衰期太长的药,如地塞米松。同时适当补充钙剂等预防骨质疏松和用胃黏膜保护剂。通过控制饮食、定期监测血压、血糖等措施,预防和早期发现激素副作用。

众所周知,激素是治疗红斑狼疮的主要药物,但长期,大剂量的服用激素不可避免的带来诸多副作用,如向心性肥胖(满月脸,水牛背等),感染,消化道溃疡,糖尿病,股骨头无菌性坏死,骨质疏松,神经精神症状等。因此,红斑狼疮患者服用激素后病情(包括临床体征和实验室检查)得到良好控制后,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撤减激素。虽然各医家在撤减激素方面有不同意见,但总的原则是:开始时宜快,如可以2-3天或一周减5mg,同时密切注意病情活动。当减少至30mg/日时,递减应更缓慢如2.5mg/周,甚至2.5mg/月,如有活动倾向即在先前的剂量上增加5-10mg。大多数患者经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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