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殊人群使用抗生素注意事项

小儿使用抗生素时注意事项

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

2、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有一定肾、耳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

3、四环素类抗生素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岁以下儿童。

4、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使用喹诺酮类抗菌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抗生素时注意事项

1、孕妇使用抗生素应慎重,如果使用不当,可带来很多副作用,尤其对胎儿可产生各种不良的影响,如畸形、早产等。因此,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根据抗生素的不同性质以及对孕妇和胎儿不同的影响,抗生素一般可分为孕妇禁用、慎用和可以用3大类。

(1)整个妊娠期禁用的抗生素:四环素类(四环素、米诺环素等)、喹诺酮类(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等)、氨基糖苷类(链霉素、庆大霉素等)、万古霉素等,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

(2)妊娠某阶段禁用的抗生素:妊娠早期即妊娠12周内禁用氯霉素、利福平、磺胺药等;妊娠28周后禁用氯霉素、乙胺嘧啶和磺胺药等药物。因为氯霉素、利福平、乙胺嘧啶可致胎儿尿道和耳道畸形、耳聋、肢体畸形、脑积水、死胎及新生儿死亡。磺胺药可致新生儿黄疸及溶血性贫血。

(3)整个妊娠期都可使用的抗生素: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磷霉素等,这类抗生素在妊娠期使用,对胎儿一般不会引起不良反应。青霉素类药物在使用之前必须做青霉素过敏试验,以免发生药物过敏反应。

2、哺乳期时患者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药等。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

特别注意的是,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一定要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抗生素。

老年人使用抗生素时注意事项

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呈生理性退行性变,免疫功能也见减退,特别是患有慢性疾病者更容易合并细菌感染,如果不合理使用抗生素,会加重人体器官的损害,影响寿命。在使用抗菌药方面,老年人有着特殊性,需要特别


转载请注明:http://www.cmctc.com/pxzl/10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