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副作用都是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很多时候,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副作用,大家都分不清。某些药物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过敏反应,过敏反应有轻重之分,重者甚至会引起过敏性休克,危及生命,但相信很多人都做过皮试如常见的青霉素皮试、头孢皮试等,故做皮试的原因也是临床用药时避免出现过敏反应。而很多情况下,临床上应用一些药物后出现的便秘、腹胀也被很多人误解为过敏反应,那到底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副作用怎样区分呢?
什么是药物过敏反应药物过敏反应与人的特异性过敏体质相关,与药物剂量无关,发生于少数人,大部分药物进入人体以半抗原的形式与蛋白质载体结合形成高分子化合物,刺激机体产生抗体或者致敏淋巴细胞,当机体再次接触相同的药物时,发生组织紊乱或组织损伤的病理性免疫应答。
药物过敏反应通常分为四个类型:Ⅰ、Ⅱ、Ⅲ型为速发型,Ⅳ型为迟发型,致命性的速发型过敏反应可在几分钟内出现;而迟发型过敏反应则在几天内发生,当给予引起过敏药物后,再次给予相同药物就会引发过敏反应。当对某种药物产生过敏反应时,也可能对其他化学结构式相似的药物发生过敏反应,称为交叉过敏。所以给予类似药品时应特别注意交叉过敏反应。
Ⅰ型以IgE升高、嗜酸粒细胞升高为特点,有明显的个体差异和遗传倾向,临床常见的包括过敏性休克,皮肤粘膜的炎症或水肿而出现支气管哮喘、荨麻疹、血管性水肿或湿疹样病变以及药物热等过敏性表现。Ⅱ型以IgG、IgM升高而补体无明显改变的血液损害为特点,可有急性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类型。Ⅲ型变态反应以IgG、IgM升高伴补体升高,出现人体组织器官损伤为特点,可表现为变态反应性肾损害、肝损害、血管神经损害等。Ⅳ型变态反应以T细胞介导的,以细胞浸润及溶酶体酶类引起的变态反应性炎症,抗体与补体不参与此型,常出现重度皮肤损害,可表现为大泡松解性皮炎、重症坏死性皮炎等。
过敏反应常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皮疹,眼睛发红、流泪甚至肿胀,心悸,胸闷,呼吸困难,严重者可出现休克与死亡。
什么是药物副作用?副作用是药物在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也是指服用药物后产生非期望的作用。对于病人可能带来不适或痛苦,轻重不一,一般情况尚可忍受。药品所产生的副作用其发生率与严重度会因人而异,不是每个人都会发生;通常与剂量有关,剂量越高所产生的副作用可能越严重。人体有时会适应某些副作用,通常服用过几次后,可能会逐渐好转。
产生副作用的原因是药物作用选择性差,一种药物有多种作用,当其中的某一作用用于治疗目的时,其他作用则成为副作用。一些药物的副作用是难以避免的,同时事前需听清医生的说明,需要定期做一些相关检查以监测药物副作用,一旦出现即应告知医生,以便调整方案或设法纠正或消除副作用。
常见的副作用有恶心、呕吐、腹痛、腹胀、便秘、肠胃不适、干咳、头昏、耳鸣、睡眠障碍,肌肉震颤等多种表现,依药物的不同而异。
药物的过敏反应与药物副作用都属于药物不良反应,任何药物都有可能引起过敏反应,但有一些药物是较常出现的,如抗生素类,显影剂,血液制剂,生物制剂、中药制剂等。很多药物都会出现副作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副作用是可以耐受的,如抗组胺药出现的嗜睡、乏力、口干,吸入性抗胆碱能药如噻托溴铵可出现口干,CCB类降压药出现的踝部水肿。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如果再次使用这种药,必然会再次发生反应,再次使用也会症状一次比一次重。为了能避免不可逆的组织器官损伤和生命危险,在用药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某种药物的过敏反应,就要记住这种药物的名称,以防再次误用。对过敏体质者,使用药物时应格外小心。假如发生过敏反应,重要的措施就是立即停止用药。而对于药物副作用,用药时需要权衡药物治疗作用与副作用,如果轻微的副作用可以对症治疗,确实出现不耐受情况可以停用或换用其他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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